「決戰Goal.拍.飛」比賽條款及細則
參加者遞交參賽影片即將被視為已閱讀、明白及接受本條款及細則,並同意在參加是次比賽時受相關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主辦機構
  1. 本活動之主辦機構為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機構」。
  2. 參加資格
  3. 參賽者必須為居住於香港之人士。
  4. 主辦機構以及與是次活動有關的供應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以示公允。
  5. 活動日期
  6. 活動由香港時間2016年2月4日00:01開始至3月31日23:59結束。時間以主辦機構之伺服器為準。
  7. 參加辦法及規則
  8. 參加者必須按每項挑戰之指定要求及規則拍攝影片,影片須符合以下「參賽影片要求」內容,否則可能會被取消資格;
  9. 參加者必須將影片上傳至其YouTube個人頻道;
  10. 於截止日期前在“CCB Asia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 Facebook活動專頁提交參加表格,其中包括姓氏、電郵、影片連結及挑戰成績;
  11. 每位參加者可上傳多段參賽影片;
  12. 同一段影片只可參賽一次;如相同影片提交多於一次,以最先提交者為準,其他提交者將被視為無效;
  13. 成功提交的影片將經由主辦機構審批,通過審批的參賽者將於提交後2個工作天內收到參賽確認電郵,影片會刊登於 “CCB Asia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 Facebook活動專頁內。
  14. 參賽影片要求及細則
  15. 參賽影片開始時可選擇性說出 “決戰Goal拍飛,我要挑機” 活動字句;
  16. 上傳影片時必須附合以下指定內容:
    1. YouTube影片名稱指定格式:
      1. 「決戰Goal拍飛」活動主題名稱
      2. 該項挑戰名稱
      3. 「參賽者姓名」挑戰
        (例子:「決戰Goal拍飛」紥頭功Peter Wong挑戰)
      4. 如參加4星挑戰,請加上影片名稱
        (例子:「決戰Goal拍飛」創拍王Sally Chan挑戰 - 歌是要這樣唱的)
    2. 影片描述必須包含指定的描述
      1. “決戰Goal拍飛”
      2. 另加上標籤(tag) “CCB Asia”
    3. 影片私隱權必須設定為「公開」
  17. 參賽影片一經提交,即表示參賽者已知悉以下條款,並保證及承諾︰
    1. 參賽影片中拍攝到的任何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動物)都屬於參賽者自己的財產。
    2. 參賽影片中,除參賽者自己以及參賽者相信其已同意在參賽影片中被拍攝之其他個人外,別無任何其他個人(18歲以下人士則需要其父母/監護人同意)。
    3. 參賽影片必須為參賽者自行拍攝並擁有影片原創作品,包括拍攝內容裡面的一切版權,並須確保沒有違反知識產權法規或者侵犯任何知識產權或其他專有權利或法例(主辦機構所擁有或所獲授權之知識產權除外);否則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主辦機構將排除任何法律或其他責任。
    4. 參賽影片內容不得含任何非法的、騷擾性的、辱罵性的、威脅性的、有害的、淫褻的、欺騙性的、誹謗性的、破壞名譽的、侵犯他人私隱的或其他令人厭惡的內容,或者威脅實際傷害或引起仇恨任何其他人士、團體或閣下自己的內容,如露骨、粗俗、淫褻或褻瀆的語言、色情或貶損其他種族、民族、性別、性傾向或社會經濟地位的內容、或包含或慫恿無理暴力行為的內容。
    5. 參加者同意主辦機構自行斟酌,選擇以任何方式發佈、出版、使用或利用參賽影片或其任何部分,以及若其選擇依據本文件之條款發佈、出版、使用或利用參賽影片或任何部分,則主辦機構可自行斟酌在任何時候停止發佈、出版、使用或利用參賽影片,並有權編輯或修改其認為違反本文件之條款及細則的任何內容。
  18. 所有參賽者必須正確地填妥及遞交所需之本人之個人資料,且所有資料均為準確無誤,才構成有效之遞交。
  19. 參加者於得獎公佈日期(2016年4月29日)之前均不可刪除其YouTube挑戰影片,否則當棄權處理及被取消參賽資格。
  20. 示範短片只供參考,詳細比賽規則請參照活動專頁內之「比試規則」。
  21. 主辦機構將就所有提交影片作出審批,如發現違反任何一項參賽條款及細則,影片將被取消資格。
  22. 逾期提交的影片均被視為無效,一切時間以主辦機構伺服器接收為準。
  23. 主辦機構與權利
  24. 主辦機構保留核實參賽者資格的權利。
  25. 主辦機構有權使用參賽影片,即表示閣下同意及容許主辦機構在任何媒體作展覽或宣傳,而毋須向閣下支付版權費用,閣下不得刪除或收回已賦予主辦機構使用此參賽影片及相關產權之權力。
  26. 在活動期間及之後一段合理期間,參賽影片也可能出現於主辦機構的社交網絡及其贊助人的社交網絡與網站以及其他內容中。由於是網上內容性質,參賽者瞭解參賽影片可能在活動過後還可以在線上流傳,參賽者同意主辦機構、其員工、代理人及供應商毋須為第三者在活動期間或之後使用參賽者的任何作品負責。
  27. 得獎資格及比試規則
  28. 「紥頭功」:
    於一分鐘內替朋友紥最多束辮子為此挑戰之勝出者;挑戰規則包括a) 辮子要於髮根位置紮起,b) 必須用橡筋整齊紮起,c) 頭髮長度無限制,男女均可,以及d) 當參加者開始進行挑戰,需立即開始計時,而影片必須顯示計時器以證明準確時間。
  29. 「紙飛人」:
    用口吹紙巾並使其停留於空中最長時間為此挑戰之勝出者;挑戰規則包括a) 只可用口吹,不可以用其他輔助物,例如風扇,b) 紙巾一旦接觸到身體任何部位或任何物件就要結束,c) 畫面要拍到挑戰者全身及紙巾,以及d) 當參加者開始進行挑戰,需立即開始計時,而影片必須顯示計時器以證明準確時間。
  30. 「鬥瘦場」:
    於半分鐘內在A4紙上可站得最多人,並維持5秒為此挑戰之勝出者;挑戰規則包括a) 不可以撕開A4紙,b) 可單腳或雙腳企,亦可抱起或背起其他挑戰者,c) 腳掌不可超出A4紙範圍,以及d) 雙手不可接觸地面。
  31. 「創拍王」:
    影片獲得最高票數者為此挑戰之勝出者,每人最多只可投1票;挑戰規則包括a) 用心創作以及b) 短片不可含有任何政治、淫褻、歧視、色情、毀謗、人身攻擊、粗言穢語的成份,否則被取消參賽資格。
  32. 如任何挑戰中出現多於一位參賽者得出相同成績,主辦機構將以抽獎形式選出最終得獎者。
  33. 所有得獎影片必須符合挑戰項目內上述所提及之「參賽影片要求及細則」(第11至18項條款)及「比試規則」(第22至25項條款)。
  34. 獎品及得獎安排
  35. 「紥頭功」
    得獎名額:一名
    獎品:曼谷雙人來回機票連2晚住宿+高空飛索+野外競技+野生動物園雙人套票(總值HK$11,960)
  36. 「紙飛人」
    得獎名額:一名
    獎品:克羅地亞雙人來回機票連2晚住宿+世界遺產十六湖國家公園美景遊雙人套票(總值HK$27,800)
  37. 「鬥瘦場」
    得獎名額:一名
    獎品:杜拜雙人來回機票連2晚住宿+騎駱駝體驗+星夜晚餐文化行雙人套票(總值HK$25,300)
  38. 「創拍王」
    得獎名額:一名
    獎品:澳洲雙人來回機票連2晚住宿+水中暢遊大堡礁雙人套票(總值HK$19,280)
  39. 主辦機構保留獎項及相關安排的最終決定權。
  40. 得獎名單將於2016年4月29日於 “CCB Asia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 Facebook專頁及 “決戰Goal.拍.飛” 遊戲內公佈。
  41. 主辦機構將會按照參加者提交的電郵地址與得獎者聯繫確認,得獎者必須以私人訊息向“CCB Asia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 Facebook專頁提供姓名(須與身份證相同)及得獎通知電郵登記領獎的截圖以作確認,否則當作得獎者自動放棄獎品。如得獎者未能於指定日子前根據得獎通知電郵登記領獎或/及出席頒獎典禮,有關獎品將由主辦機構收回並根據主辦機構之決定,可以頒獎予其他參賽者。
  42. 活動所有獎項,所有得獎者須通過身份核實,包括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得獎者不得將其領獎資格轉讓予任何第三人,亦不得把獎品兌換為現金、退換或轉售。
  43. 主辦機構以及禮品贊助機構保留更改禮品的權利,毋須另行通知。主辦機構不保證禮品之質素,並對禮品不作出任何保證或承諾。
  44. 責任聲明
  45. 本條款及細則並未限制或排除主辦機構(或任何第三者)對於以下事項應負之責任︰ (i) 因主辦機構(或第三者)之過失導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ii) 欺騙;或 (iii) 排除任何參加者抵觸任何適用法律。
  46. 主辦機構及其有關連之企業或代理人概不對以下情形所引起之責任與所有債務負責︰
    1. 活動或任何比賽期間的任何延期或取消;及
    2. 獎項之任何變更、供應;及
    3. 任何第三者供應商的任何行為或過失;而非主辦機構所能合理控制者。
  47. 主辦機構對於網路、電腦、硬體或軟體或其他任何技術問題導致參賽影片的收發或處理受到影響,概不負責。參賽影片不得透過代理人或第三者為之,不完整之參賽影片將會被取消資格且被視為無效。
  48. 若主辦機構有理由懷疑任何參賽者或第三者欺騙、詐騙或欺瞞或以任何不當手法(包括但不限於操控活動的進行、挑選得獎者或任何作品),則主辦機構有權(自行斟酌)取消其合理相信須為該行為負責或與該行為有關的任何參賽者、參賽影片、作品或人士的參賽資格。
  49. 主辦機構之決定在所有方面即為最終決定,對所有參賽者均有約束力,不得提出異議;未確實符合本條款及細則之參賽影片,一概被取消資格。
  50. 此活動並未獲得YouTube或Facebook之贊助或管理。YouTube或Facebook對於是次比賽概不負責,且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參賽者同意解除YouTube或Facebook與是次比賽有關之任何責任。
  51. 主辦機構保留其自由裁決權,和/或依法律要求時,將引起關切之任何作品(包括任何相關個人資料)轉予相關當局之權利。
  52. 主辦機構保留在任何時候修訂本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作另行通知。
  53.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54. 主辦機構依據是次比賽,將會透過其活動進行的網站收集參賽者的姓名及電郵地址作比賽及得獎聯絡用途,並可能以電郵與參賽者聯繫,查證參賽者的身分以及是否符合上述參賽者要求的資格,參賽者的資料可能會由主辦機構指定服務提供商代為處理。
  55. 參賽者以不可撤銷之方式同意主辦機構及其贊助人與品牌合作夥伴有權將參賽者的名字與肖像使用於所有廣告、推銷、宣傳與公關目的,無須額外補償。
  56. 法律依據
  57. 有關是次比賽之爭議,概以主辦機構之最終決定為準,任何人不得異議或就其決定參與討論。
  58. 關於所有其他有關事宜,條款及細則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如因此等條款而引起的爭議,將按照香港法院之專屬管轄權作出處理。
  59. 免責聲明
  60. 主辦機構不會對任何人士負上任何因是次比賽而引致的(不論直接、間接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個人損傷、死亡、損失、損毀或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收入、利潤或信譽的損失、任何因收集或處理任何創意點子的失誤、任何計算機會的錯誤、任何電腦、通訊或設施不正常地運作、任何由第三者所提供的服務的缺乏或不足之處、或任何通知因郵遞上的錯誤而寄失或遺失而引致的損失、損毀或責任。